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(以下简称“推优”)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-项光荣任务。做好“推优”工作是培养党的社会事业接班人,扩大党的积极分子队伍,充实党的新生力量,加强党的队伍建设的需要,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,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的需要,我院将按照校团委的要求定期开展推优工作。
一、“推优”对象范围:
我院本科大一,大二,大三,大四
二、“推优”对象的条件要求:
1、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满一年;
2、业余团校结业。
3、进行推优的上学期必修课程无挂科现象,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挂科课程累计不能超过两门。
三、“推优”比例:
各班总比例:本科比例15%。
四、材料报送:
各班“推优”人员统计上交材料如推优通知所述。
个人材料:
1、《推优人员详表》。
2、《团课结业证书》